關鍵字廣告-快問快答-找誰最好
獵人提供幾個看法
網路行銷的方式,或者專有名詞,不論是直翻或者業者自行創造的千奇百怪
就我所知道與接觸過的有
- 1.搜尋引擎行銷(PPC關鍵字廣告、SEO搜尋引擎最佳化)
- 2.口碑行銷(部落格行銷、論壇行銷、部落客行銷、病毒行銷、粉絲團行銷)
- 3.集客行銷
- 4.會員行銷
- 5.稀少性、硬式行銷
- 6.互動行銷
- 7.視頻行銷
8.WEBX.0行銷( 比較大方向,就像遊戲機一樣還分第幾代 )
9.QA行銷(問答留言版、知識+ )
10.BANNER行銷
其餘行銷方式更細項或者異曲同工之妙的網路行銷方式就不列舉了
網路行銷方式那麼多種?
哪一種最有效,這句話的大哉問,曾經我有自信可以回答出來
但是在承接幾個"分潤"以及"多包"的專案後,必須把這句話吞回去
操作過網路行銷的產業,不論是B2B B2C O2O 或者是流行一陣子的B2P
其實找到了一個貌似正確答案
願意進行網路行銷"避免徹底失敗"的關鍵點還是在業主、跟他的員工習習相關
再教育、跟假設驗證法是我現在執行專案的重點
沒有批評任何廣告同業的意思畢竟我自己也想邁向大型整合行銷甚至策展團隊
如果有任何一種廣告方式可以一本萬利,那為何廣告業主自己賺自己經營就好
如同厲害的股海大師,何必浪費時間上電視收會員來一起賺
"搞清楚權利義務,跟合作夥伴的角色定位才關鍵字廣告的是重點"
- 1.先搞清楚角色定位吧
連合作的對象是誰找他可以協助的事情是什麼都還不清楚
為何要花任何錢做這種賭注?
大部分業主的心態,選擇找專業
"隱含著不想花錢成立行銷部門,或者自己不想要去面對複雜的產業轉型或者很多核心問題
只要把行銷外包之後,專心讓產品力提高或者壓低成本就可以等著領鈔票了!"
唯有業主自身團隊有行銷力才能夠讓廣告刀刀切到消費者心頭肉不是?
當然真的想要先降低成本,但是找尋專業
其實很有想法,也願意規劃自己行銷部門或者方針的業主
如果可以的話,找到不錯的"業務"或者"分析師","企劃"快點重金挖腳是我誠心建議
找到對的人,廣告才真的有效,事情才真的能越來越好
那個人不一定是專才,但是得到一個可以"整合"公司現有資訊,規劃可支配預算,
活動事件舉辦,廣告成效評估,替公司草創初期"外包廣告"的把關者是非常划算的
碎念業主心態是我到現在持續進行的事情,所幸好的客戶會永續經營,
至於轉身的還是給予祝福就是了
- 2.權利義務
這串討論文中多數在探討的是PPC所謂的關鍵字廣告,
就抒發一下個人見解
(其他幾種網路行銷方式有機會或者大家賞臉再分享小小心得)
關鍵字廣告(此篇為光明篇,暗黑有機會在寫):
"競價排序" "興趣比對" "輪播網曝光(指定或者不指定) "再行銷追蹤碼"
評估一連串是否有效益的"成交計數器
以上搭配一位業務 跟一團分析師 大概就是現行的商業模式
廣告可以自行操作但是光看後台可能就死掉一堆腦細胞
在此還是鼓勵大家進行關鍵字廣告當作下網路預算的起手式
因為可以得到很多回饋,如果業主心態正確的話
幾個重點請業主自行想想
- I.為什麼願意花錢買網路廣告
- II.如同實體店鋪發傳單吸引來客人,下一步該怎麼作客人才會買單
- III.要怎麼樣評估實體發傳單員工的績效
- IV.發傳單的員工,重要性影響公司存亡度越來越高,這是好事情嗎?
- V.這次發傳單的效果完全看不出來,但是真的沒效嗎?
- VI.為什麼同樣找同一批人幫我發傳單,連賣的東西都跟對手一樣,為什麼生意差那麼多
上述問題,如果願意仔細思考,跟做延伸問題發想的話,可能很多問題會迎刃而解
並且找到適合自己的解決方案
我就自己設定給業主看的權利義務是這樣
- A.廣告商:負責把人帶到店門口,
從開始引導到店門口的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狀況必須負責紀錄
- B.廣告代理商:負責替廣告商跑業務,並且遵守廣告商的遊戲規則,配置一定員工
分析"從開始引導到店門口的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狀況必須負責紀錄"的數據並且給客戶建議
- C.業主:連繫A或者B進行簽約合作(基本上百大客戶才會是A直接用頂尖人才操作....),
必須要負責最關鍵的店面動線問題、產品力問題、議題話題事件炒作跟規劃、
設定短中長期自行設定可達成的目標、培植專屬自己的行銷團隊
上述是我認為最關鍵的權利義務分配方式
A.B.裡面有關鍵字廣告業內不能說的秘密,但是重點是關鍵要素還是都在C身上
舉例來說,任何火紅的消費性網站八九不離十一定有買關鍵字廣告,
可是你去找任何一間代理商,或者廣告商本身,根本複製不出來一樣的成功模式
廣告商過度渲染自己成效,虛擬實體皆然,只是把引導客戶到店門口
適度給予C建議,個人就認為這是個"合格"的合作夥伴了
以上很多人可能看不下去,或者心有戚戚焉都好
重點檯面上直接能連繫的代理商
雅虎有分金、銀、銅
GOOGLE就比較少間
與誰合作,就我個人偏好而言,沒空接洽的客戶會直接請他找最大間的就好
不過事實上最大的差異真的不是哪一間代理商
而是遇到哪一個業務或者窗口
能夠真的共心、互利、"甚至有機會跟能力抓來與公司共進退"的
我認為就是可以考慮合作的對象。